
实居省贡比西县警方在抓捕涉赃嫌疑人过程中,全力维持现场秩序
柬单网报道,近日,实居省贡比西县发生一起民众围堵警方押送涉嫌收受赃物嫌疑人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针对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关部门进行权威说明。
根据柬埔寨《刑法》,妨碍公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于违法行为。凡以暴力方式反抗正在依法履行公务的警察或其他公职人员,均构成犯罪,可判处1个月至3个月监禁,并处罚10万至50万瑞尔(约25–125美元)。若行为人多次或多人共同实施,或者持有武器,则可处6个月至1年监禁,并处罚100万至200万瑞尔(约250–500美元)。
收受赃物则属于更为严重的犯罪。法律规定,明知物品来源于犯罪,仍实施接收、隐匿、保管或转运的行为,即构成收受赃物。相关犯罪可判处2年至5年监禁,并处罚金400万至1000万瑞尔(约1000–2500美元);若行为具有惯常性、利用职业便利或以组织化团伙形式实施,则可加重处罚,判处5年至10年监禁。
此外,协助犯罪分子逃避追捕或便利犯罪实施的行为,也将被认定为共谋犯罪,需承担与直接实施犯罪者同等的刑事责任。
4月4日晚,实居省贡比西县发生一起执法抓捕过程中突发的紧急事件。波罗勉省警方与实居省警方开展联合执法,对一名长期收购、转售赃车的涉案嫌疑人实施抓捕。行动中,警方成功将嫌疑人控制并带上警车准备带离时,一群不明身份人员突然围堵警车,用杂物堵塞道路、割破警车轮胎,试图阻止警方带离嫌疑人。
来源:柬媒
编译:Yin
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