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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被用于电诈,房东若不知情不担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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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单网官方 发表于 2026-4-4 08:50: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柬埔寨

司法部长高乐:未参与电诈,财产不在没收范围

柬单网报道,4月3日上午,副首相兼司法部长高乐就“房屋出租涉电诈是否会被没收”问题作出权威回应:法律并未规定“一律没收”,核心在于房主是否存在主观参与或共谋行为。

高乐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将房屋、建筑或其他财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当然意味着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房主作为第三方,在不知情、未参与、未提供协助的情况下,其财产依法不属于没收范围,合法权益将受到充分保护。

但他同时强调,一旦调查证实房主存在“主谋”或“共谋”行为,例如明知承租方从事电诈活动仍提供场所、协助实施犯罪,或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则不仅相关财产将依法被没收,当事人也将面临刑事追责。

为便于公众理解,高乐以车辆被用于运输毒品为例说明:若车主明知用途违法仍提供便利,一旦案件成立,车辆及相关资产将被依法处置,车主本人亦难以免责。这一处理逻辑与电诈案件中的财产认定原则一致。

高乐进一步表示,《反电诈法》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的延续与细化,并未突破既有法理原则。对于未参与违法行为的公民,其财产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如在执法过程中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提起申诉,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柬媒
编译:Yin
校对:小米

精彩评论23

绝地求生no1 发表于 2026-4-4 09:14: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只要搬设备的,99%都是搞电诈的,你跟我说不知情,放你娘的狗屁
wing201807 发表于 2026-4-4 09:1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哈哈哈……谁会傻到说知情
九老板 发表于 2026-4-4 16:43: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原来如此
啊西吧 发表于 2026-4-4 16:23: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和寻衅滋事如出一辙!
JB肥肥 发表于 2026-4-4 13:13: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太好了,又有法律漏洞可以钻了
HYKW 发表于 2026-4-4 11:20: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伞都是用来遮风挡雨的,肯定无罪。
Fxm1030 发表于 2026-4-4 10:2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都是不知道
67c90aa5c7304 发表于 2026-4-4 10:26: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先打响没收园区第一枪
红河谷 发表于 2026-4-4 10:11: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房东要每天进去查看吗
67c90aa5c7304 发表于 2026-4-4 09:5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模棱两可
柬不易 发表于 2026-4-4 09:14: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印度
哈哈哈
柬影 发表于 2026-4-4 09:1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不知者不罪
波贝小混蛋 发表于 2026-4-4 09:16: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柬埔寨
领导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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