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浪视频 报道了一条消息,浙江绍兴有位王女士,生有三个儿子,因为小儿子属于超生,所以在他一岁的时候就被抱走送养。
王女士一直身体不好,曾经得过脑梗,腿脚又不便,生活难自理,老伴也去世得早。而自己抚养的两个儿子,生意上失败,生活比较拮据。自己看病又花掉大部分钱,老伴去世也花掉不少钱,于是想到了小时候被抱养的小儿子小张。
王女士对记者透露,小张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出来工作已经有十来年了,现在年薪55万。
面对记者,王女士也是心中苦闷:“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有办法不会找他的”!
王女士平日的生活也比较困难,煮点米饭吃一天,或者早晨稀饭煮完,就将就一天了!配点菜干头,泡点菜汤度日!两个儿子也表示,就算出去要饭,也会让她吃饱。平时靠亲戚那边借点钱维持生活,实在没办法,这才想到联系被抱养的小儿子!
网友吵翻了
这件事经过报道后,网友们吵成了一锅粥,意见不一众说纷纭。
许多网友看了这则新闻力挺小张,认为这位王女士根本没有尽到母亲的义务,却在自己生活困难的时候,以小儿子有55万的年薪为理由,要求其对自己尽到赡养义务,这是一种道德绑架的行为。
而部分网友觉得应该赡养,毕竟那也是给了你生命的生母,血浓于水。
那么,子女被抱养后,到底还有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呢?
相关方面的律师表示,如果是按正规程序办理的收养手续,被抱养的子女虽然与亲生父母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他们之间关于在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全自动解除了。
而如果没有办理过正规收养手续的,在赡养义务上,法律的相关规定也不是很清晰,建议双方能够坐下来,和平协商解决这件事情。
这事儿你怎么看?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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