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兵涉嫌枪击一对情侣,遭金边初级法院法官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金边初级法院法官罗碧斯于18日上午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文丁(32岁),于今年3月3日前往金边宪兵指挥部自首,遭枪伤的两名情侣分别是瓦文(男,30岁)及贤温(女,25岁)。
经过几个小时审讯后,法官裁定被告触犯《刑事法》第27条文,谋杀罪和第199条文,非法拥有枪支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罚款100万柬币。
据消息称,今年2月份在森速区新金分区1674号路,瓦文开车送女友回家时,突然被人开枪击伤。警方调查后,发现文丁涉案。
重刑科办事处警方于2月28日搜查文丁的住宅,查出相关证物,包括案发当天所开的路虎汽车、所穿戴的衣服帽子等。
3月3日,文丁前往金边市宪兵指挥部自首。
他说,枪击两人其实是误会,并不是因三角恋或者报复。
“我与朋友在餐厅喝酒的时候,就认识这对情侣,已经快半年了。”
他表示,2月24日,他与这对情侣等八名朋友一起去唱卡拉OK,当时与其中一名朋友发生争吵并起了肢体冲突,在起肢体冲突时他的枪支掉到了地上。这时,另一名友人炳沙隆将枪支捡起来还给他。
最后后,他发现一个弹匣不见了,就回到店里询问,店员告诉他,弹匣被一名女子捡走。
于是,25日晚上他开车去炳沙隆的家,想要问他关于弹匣的事,当他开车到对方的家时,见到瓦文把车停在旁边,就想问瓦文事发当天有没有看到他弹匣。
“当我问瓦文时,他二话不说就把衣服拉上来,当时我以为他想拔枪,我才先拔枪向他们开五枪。”
事发后,他坐车到外省躲避,先后去过菩萨、马德望、卜迭棉芷省,最后发现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所以决定自首。
来源:柬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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