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卓智会计师事务所,一些外国人投资柬埔寨市场的准入规则跟大家分享。
● 投资主管部门 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是唯一负责重建、发展和投资监管事务的一站式服务机构,由柬埔寨重建和发展委员会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组成。
该机构负责对全部重建、发展工作和投资项目活动进行评估和决策,批准投资人注册申请的合格投资项目,并颁发最终注册证书。
但对于下列条件的投资项目,需提交内阁办公厅批准:(1) 投资额超过 5000 万美元;(2)涉及政治敏感问题;(3)矿产及自然资源的勘探与开发;(4)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BOT、BOOT、BOO 和 BLT 项目;( 6)长期开发战略。
● 投资行业的规定
柬埔寨政府视外国直接投资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柬埔寨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其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本法于 1994 年 8 月 4 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1997 年、1999 年两次修订)及其《修正法》(2003 年 2 月3 日柬埔寨王国第二届国会通过)等相关法律规定中。
| 鼓励投资的领域
《投资法》十二条规定,柬埔寨政府鼓励投资的重点领域包括:创新和高科技产业;创造就业机会;出口导向型;旅游业;农工业及加工业;基础设施及能源;各省及农村发展;环境保护;在依法设立的特别开发区投资。
投资优惠包括免征全部或部分关税和赋税。
| 限制投资的领域
《投资法修正法实施细则》(2005 年 9 月 27 日颁布)列出了禁止柬埔寨和外籍实体从事的投资活动,包括:神经及麻醉物质生产及加工;使用国际规则或世界卫生组织禁止使用、影响公众健康及环境的化学物质生产有毒化学品、农药、杀虫剂及其他产品;使用外国进口废料加工发电;森林法禁止的森林开发业务;法律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此外,该细则还列出了“不享受投资优惠的投资活动”和“可享受免缴关税,但不享受免缴公司利润税的特定投资活动”。
| 对外国公民的限制 《投资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做出规定:(1)用于投资活动的土地,其所有权须由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柬埔寨籍自然人或法人直接持有 51%以上股份的法人所有;(2)允许投资人以特许、无限期长期租赁和可续期短期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
投资人有权拥有地上不动产和私人财产,并以之作为抵押品。
● 投资方式的规定 | 外国直接投资 在柬埔寨进行投资活动比较宽松,不受国籍限制(土地法有关土地产权的规定除外)。除禁止或限制外国人介入的领域外,外国投资人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商业组织形式在商业部注册并取得相关营业许可,即可自由实施投资项目。
但拟享受投资优惠的项目,需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申请投资注册并获得最终注册证书后方可实施。获投资许可的投资项目称为“合格投资项目”。
| 合资企业
合格投资项目可以合资企业形式设立。合资企业可由柬埔寨实体、柬埔寨及外籍实体或外籍实体组成。王国政府机构亦可作为合资方。股东国籍或持股比例不受限制,但合资企业拥有或拟拥有柬埔寨王国土地或土地权益的除外。
在此情况下,非柬埔寨籍实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合计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 49%。
| 合格投资项目合并
两个或以上投资人,或投资人与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约定合并组成新实体,且新实体拟实施投资人合格投资项目,并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新实体需向投资委员会书面申请注册为投资人,并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
| 收购合格投资项目
投资人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收购合格投资项目所有权,且拟享受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规定投资优惠及投资保障的,应向投资委员会提出收购申请,将合格投资项目最终注册证书转让新实体。
收购人为未注册自然人或法人的,需先申请注册为投资人。投资人股份转让造成受让方取得投资人控制权的,投资人须向投资委员会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受让人名称和地址。
● BOT 方式
目前在柬埔寨开展 BOT 项目的主要以中资公司为主,涉及行业包括水电站、输变电网等,特许经营期限没有特殊规定,水电站的经营期限一般是 30-40 年。
由中国水电集团投资的甘再水电站项目是柬埔寨第一个 BOT 项目,2006 年 4 月开工,总投资额 2.6 亿美元,特许运营期为 44 年,其中建设期 4 年,经营期 40 年。
●投资优惠政策
柬埔寨政府给予外资与内资基本同等的待遇,《投资法》(1994年 8 月 4 日柬埔寨王国第一届国会特别会议通过)及其修正法(1997年、1999 年两次修订)为外国投资提供了保障和相对优惠的税收、土地租赁政策。
此外,外国投资同样可享受美、欧、日等 28 个国家或地区给予柬埔寨的普惠制待遇(GSP )。
● 投资保障
柬埔寨政府对投资者提供的投资保障包括:(1) 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柬埔寨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3 )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埔寨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4)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 投资优惠
经柬埔寨发展理事会批准的合格投资项目可取得的投资优惠包括:(1)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2)企业投资后可享受 3-8 年的免税期(经济特区最长可达 9 年),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 9%的企业利润税;(3)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企业利润税;分配红利不征税;(4)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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