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柬埔寨国会通过了对现行工会法的修正案,用以保障工人权利和确保工会自由。
现行工会法于2016年生效,但许多工会谴责其中的一些内容,称它们限制了工会的自由。柬埔寨人民党议员昨日投票支持对十项条款进行修订,这些条款是工会人员此前在与政府官员的会议中着重强调的。
当局官员表示,修正案通过后将更加贴近国际标准,确保柬埔寨的工会自由,并吸引更多的投资,这一举措得到了柬埔寨所有发展伙伴的支持。
柬埔寨劳工部长毅森兴会议上表示:“修正案给予了工人和工会更多的自由,工会不再被强制要求向劳工部提交活动和财务副本,但如果工会成员或捐助者提出要求,劳工部依然有义务要求这些报告。”
他继续补充:“修正案是考虑利益相关各方的要求作出的,而不仅仅是工会。我们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人。这些精心考虑过的修正条款会使现行法律更加完善。”
柬埔寨劳工联合会主席艾吞昨日对修正案表示失望,因为在他看来,该法的某些条款仍限制工人的权利和工会自由。
他说:“由于修改后的十项条款对我们工会来说仍然不够好,所以取得的进展不大。同时新的修正案也将使活动和财务审计受到公司代表和工会成员的干涉,因为每个成员都有权要求审计财务报告。”
据悉,旧法第54、55和59条规定,工会有权代表工人解决劳资纠纷,但如今一项修正案规定,工会将不能再代表工人。
柬埔寨工人运动工会联盟主席包西那称:“这项条款不是为了保护工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削弱工会的权力。因为我们的意见被排除在外。”(麒麟国际整理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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