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观看闽侯法院现场执行视频。 姚润泽 摄
人民网福州6月27日电 为决战决胜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闽侯县人民法院通过自主研发执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统等工作创新,着力提升执行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以发起总攻的战斗状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6月26日,部分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走进闽侯县法院视察“执行难”精准攻坚的成效及进展态势。
据介绍,所谓“三色管理”,就是将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分为“绿、红、黑”三种颜色,“绿色案件”指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能执结的案件,也称为“执行能”案件。3个月内未执结的,案件将转为红色或黑色。“红色案件”是指需要强化执行举措的案件,称为“执行可能”或者“执行不力”案件;“黑色案件”是指穷尽了一切的执行措施,但客观不能执结的案件,特别是那些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称为“执行不能”案件。
人大代表与闽侯法院智能机器人交流对话。姚润泽 摄
“群众抱怨‘执行难’,对执行工作的不理解,无外乎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两个方面。但在过往的执行工作中,对两种类型案件没有进行科学区分,造成社会各界对执行难工作的误解,将客观执行不能的案件归咎于法院的执行不力。”说起闽侯县法院创建执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统及工作机制的初衷,院长陈绍榕颇为感慨。
在他看来,执行案件底数不清,措施不明,案件执行进展情况不清,也是制约执行工作深入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为了片面地追求某些考评指标时,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制约管理更是无法做到准确到位。”
为此,闽侯县法院自主研发了应用执行案件“三色智能管理”系统,提供多种类型的查询功能,可以分颜色查询,便于各类型案件的集中处理,分类办理;可以根据标的额进行查询,便于小额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案件的速执、效执。而且案件明细有台账,每个用户(法院领导及案件经办)根据系统权限均可以看到案件的详细信息和执行全日志,可以清楚地了解每一个案件都采取了哪些执行措施,进行到什么阶段,对案件办理情况一目了然。同样的案件信息,在闽侯法院ITC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也可以查询到,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手机终端及时提供财产线索,提交合理诉求,案件经办在“三色管理”系统对当事人诉求及时回应,依法办理,最大限度地做到阳光执行。
人大代表听取闽侯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介绍。姚润泽 摄
“将执行案件分色管理后,可以有针对性地对不同类型的执行案件进行侧重发力。绿色案件注重效率,3个月内执结;红色案件注重措施,精准施策,力争执结;黑色案件注重疏导,做好当事人的释明和沟通协调工作,以赢得当事人理解和认同。”陈绍榕说。
执行案件“三色管理”系统及工作机制运行一年来成效明显,2017年闽侯法院总收案3725件,实际执结1778件,实际执结率达到48.16%,实际执结率同比2016年上升了20%。黑色案件终本1638件,终本率44%,同比2016年下降36.5%。5万元以下小额案件2017年共1850件,实际执结1042件,实际执结率达56.32%,同比2016年上升32.99%。
“通过‘三色管理’,实现‘黑色案件’终本率大幅度下降,而且案件实际执结率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小额涉民生的案件得到大量的执行,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在线上建立与当事人之间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交流沟通和互动回应,也可以获得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最大理解和最大认同。”
参加视察的人大代表们对闽侯法院的这一创新举措纷纷点赞。(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