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父亲为获利让儿子到柬埔寨当人质#】#父亲拉上儿子参与境外洗钱2人均获刑#去年7月,宁某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个致富的“好办法”,只要提供银行卡就能坐享收益。之后宁某把儿子也一并拉了进来。
在联络到柬埔寨的上线后,为提高业务量,他让儿子到柬埔寨充当人质。最终,父子二人连同其他涉案的27人一起,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简单易操作致富门路?
称只需要提供银行卡就能坐享其成。
据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案件来看。
2020年7月,望城的宁某、姚某在朋友常某的推荐下前往广西南宁,当时常某给二人介绍了一个所谓的致富门路——只要提供银行卡就能坐享收益。
虽然明知出借银行卡是用于接收转移犯罪所得资金,但在利益面前,两人没有考虑太多,直接将银行卡出租给了常某。
“在南宁提供银行卡是万分之八的点,宁某觉得太少了就回来单干,常某给他百分之二十。”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麻丽华向记者介绍案情。
在向常某缴纳十万元保证金后,宁某回到望城“单干”,常某为宁某提供业务,宁某向常某提供银行卡。
期间,宁某觉得常某提供的业务量不大,于是单线联系了一个名叫“猛子”的人,对方表示可以给宁某提供业务,但条件是宁某的儿子要前往柬埔寨充当人质,提成由最开始的万分之八提高到万分之五十。
宁某答应了这一条件,见业务量大,他还联系了同案的邓某、韩某、伏某等人为其提供银行卡,用于接收转移犯罪所得资金。
“经查实,这些银行卡转移的资金都是为境外的电信诈骗服务,不利于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影响是非常大。”麻丽华表示。
而自2020年7月至2021年1月14日,宁某父子及姚某共转入资金1170余万元,转出资金1160余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宁某父子二人连同其他涉案的27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说实话,看到这个新闻时,小编简直瞳孔地震,这种为了钱把亲生儿子送到柬埔寨当人质的操作真是迷之又迷。
更别说是在现阶段这样一个,国家大力打击境外电信诈骗和洗钱团伙的情况下,为电信诈骗团伙洗钱,只会让自己接受法律的制裁。
对于生活在柬埔寨的大家来说,洗钱活动可能会渗透到我们生活中国的方方面面,因此更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远离洗钱活动。
为了让大家远离“洗钱罪”,首先你要知道洗钱都有哪些手段,只有了解了洗钱的手段和方式,才能真正远离洗钱行为。
对此,小编也为大家总结了几大洗钱套路:
第一,密集使用现金的行业。对一些犯罪分子来说,因需要洗的金额巨大,所以会通过以赌场、娱乐场所、酒吧、金银首饰店等店铺掩护,通过虚假交易将犯罪收益宣布为经营的合法收入。
第二,直接购买实物资产。比如购买房产、古董、艺术品等,然后转手卖掉获取现金。
第三,利用证券业洗钱。通过证券账户购买股票、基金,然后卖掉变为现金,实现资金的黑转白。部分证券公司,为了自身利润,对客户缺乏审查机制,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
第四,人头账户。大额资金容易被监管,有的人会通过租赁形式,租借大批不知情的人员身份信息,开立银行、股票交易等账户,并定期将黑钱打入这些账户,然后进行复杂的彼此交易,最终将黑钱洗白。
此外还有直接跨国搬运、跨国交易、地下钱庄、假借贷、投资洗钱等。总之,洗钱方式多种多样,大家在日常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远离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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