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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近日,内政部发布有关加强国家警察的管理和纪律的通告。
通告指出,内政部长有权批准国家警察总署总监、总局局长和属下单位负责人的出国请假。请假高官必须提前10天向人力资源总局提交申请,不可抗力和紧急情况除外。
通告也批准内政部下属单位领导按照层次批准下属警察的请假。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in
校对: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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