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电诈的,如何界定是"自愿"来的?
1,不知道是电诈,只听说是高薪,于是配合偷渡,来了。(来了以后,1,才知是电诈,不愿做,想逃;2,被洗脑,干诈骗,想赚钱;3,干着干着,骗不到钱,失望了,想回家。)
2,知道是电诈,直奔电诈公司去。(来了以后,1,干着干着,骗不到钱,失望了,想回家;2,赚到钱了;3,赚到大钱了。)
请问,怎么界定?
黑公司铺天盖地,非黑公司寥寥无几,对吗?所以常见死人新闻,自己跳的,打死了被扔下楼以及各种离奇自杀姿势以及三种死因(急病猝死、吸毒死、自杀死),恶意打死的,失手打死的,知道的不知道的,死人如麻,命如草芥。
来自: Android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