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2月11日,金边市初级法院发布通告,要求国家力量党顾问隆春和其他2名反对派人员向边境事务联合委员会赔偿4亿瑞尔(约合10万美元)。
据悉,上述要求是根据金边市初级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决结果,法官要求隆春和其他2名被告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赔偿,否则法院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2020年7月,隆春前往特本克蒙省柬越边境时煽动社会动乱,声称两国划定新的边界线后,越南侵占柬埔寨领土约500米。
2021年8月份,隆春被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罚款4亿瑞尔(约合10万美元)。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in
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