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点:贡布省速富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贡布省警方重新调查,认定汽车是事故主要原因。涉事汽车司机随后被警方重新控制,而两名警官作出停职处理。

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死亡
柬单网报道,9月8日,贡布省警方对速富县警察局长及负责秩序工作的副局长作出停职处理,两人被调至贡布省警察局人事办公室,等待进一步处理。
据内政部相关消息,此次处理与一起造成2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有关。事故发生后,两名警官被指在事故现场调查及责任认定过程中存在疏忽,并曾认定汽车一方没有责任,同时申请释放涉事司机。
9月7日下午,贡布省警察局长率交通警察专业力量,对事故现场重新进行测量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涉事汽车驶入摩托车一侧车道约2.5米,因此认定此次事故由汽车一方造成。
警方随后重新追查涉事汽车司机,并将其控制,准备移送法院依法处理。
据了解,事故发生于9月5日22时10分左右,地点位于贡布省速富县克朗斯奈乡,国道3号公路105至106公里路段。
事故涉及一辆白色丰田Prius轿车和一辆Yamaha PG1摩托车,两车当时沿相反方向行驶。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乘客死亡,其中驾驶员当场死亡,19岁乘客在送医途中不治。

速富县警察局长及副局长被停职

速富县警察局长及副局长被停职

涉事汽车司机

对事故现场重新进行测量和调查

警方认定此次事故由汽车一方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