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市法院决定,将前救国党主席沈良西的资产——前救国党总部办公楼和土地充公。
昨天,洛比瑟法官发出庭令表示,暂时充公债务人沈良西的房地产(土地和大楼),产权证签发日期2007年8月15日,位于棉芷区长夏上分区,并等待法院的最终裁决。
为了取消该暂时充公庭令,债务人沈良西必须寄给金边法院42亿瑞尔作为抵押金。
据悉,沈良西被高级法院判定赔偿韩桑林主席2.5亿瑞尔的精神损失,针对他在脸书上传,诽谤韩桑林主席在领导国家时候审判了西哈努克国父。
同时,沈良西也被法院判定赔偿洪森总理40亿瑞尔的精神损失(相当于100万美元)和罚款1000万瑞尔,针对他的公共诽谤案。此外,他还有许多刑事案件正在法院手里。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