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khmer Times 柬政府正在修改《劳工法》规定,要求厂方结清工人之前的工龄工资,并定期、短期向工人支付工龄工资,最多要支付6个月的工龄工资,但制衣厂商会认为这会给厂方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并给流动资金造成困难。 >>>事件<<< 柬埔寨制衣厂商会(GMAC)昨(17)日发表声明,要求劳动部重新考虑修改关于工人保护和遣散费的条例。 据了解,柬埔寨政府现在正在修改《劳工法》第89条规定,以保护工人的权益。今年年初,有4家工厂倒闭,老板跑路,工人薪水被拖欠且得不到补偿,政府因此而想要修改《劳工法》的规定。 而《劳工法》第89条规定所涉及到的是,企业需要根据员工工龄支付薪酬,最多要支付6个月的工龄工资。 柬埔寨制衣厂商会表示,柬埔寨确实有几家工厂倒闭,给工人造成了困扰,但新修改的规定会伤害到厂方的利益。虽然一次性付清工龄工资的措施能给工人带来好处,但是厂方却要因此而承受沉重的财务负担,还会给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带来挑战。 柬埔寨制衣厂商会还表示,修改《劳工法》第89条可能会产生更深远的影响,而不仅仅是财务负担,一旦修改法案通过,可能引发大量工人辞职,以收集最高的遣散费。 实际上任何一项有关《劳动法》的修改都不该给涉及到相关利益的任何一方带来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有分析人士指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工龄工资会给工厂企业流动资金造成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洪森首相命令所有利益相关方为工厂老板欠薪跑路的问题找到解决办法。 “工厂老板拖欠工人工资及工龄工资和其他奖金,有关官员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他说。 “我们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工厂所有者每年向工人支付一次工龄奖金。所以我们可以改变,让工厂每两三个月支付一次。” 据了解,柬埔寨劳工部还在制定新的政策法规,即今后所有工厂老板需预存一笔资金给国家社保基金作为保证金,以避免万一老板跑路时工人拿不到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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